作者:admin |
發布時間:2017-08-19 22: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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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號凌晨,南通市海安縣一名男子,酒后駕使車量撞破
護欄,事發后他怕遭到處罰,他找來朋友頂包。男子自從事故現場溜走,他自以為做的天衣無縫。不料,卻被發警識破!
當天早上6點左右,海安縣交通大隊開發區中隊接到車民盧女士報警稱,自已駕使小轎車,途經長江中路的某一路段時,為了躲避一只在馬路上亂跑的狗,撞上了道路中間的隔離欄,隨后民警趕到現場。
民警:這是誰開的?怎么撞成這樣子?是你開的嗎?
盧某:是的
民警當場要求盧某出示駕使證和行使證,而她只能提供駕使證,行駛證沒有,她告訴民警,車子不是他自己的,是借的朋友的,憑借著豐富的事故處理經驗,民警發現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件,存在諸多凝點。
民警說:撞了護欄以后,車子向前沖了有100多米,車子停下來以后,同于護欄欄桿卡住了車,車子走不動了,才停下來的,正常開車破到護欄,他最多往前10米20米,他就會采取措施了,她這是一點措施沒有。
帶取重重凝點,民警立刻調取了該路段的監控視頻,發現車子從駕使位上下來的并不是盧某,是一名男性,民警初步判斷,盧某有頂包嫌疑。
民警:我們跟她講,你自己好好想想,到底是誰開的車,肯定不是你開的,你自己好好的,把事情跟我們如實的說就行了,她當時沒敢說是誰開的車,我們跟她講了,這件事情的利害關系以后,她可能跟駕使員說了,下午主動到中隊來投案自首了。
通過呼吸酒精測試,梁某每一100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達到74毫克,涉嫌飲酒駕使,梁某交待:今天和幾個好友吃夜宵,喝酒喝多了,一直到凌晨5點左右,因為沒休息好,駕車過程中,檔不住困意,打了一個盹,一頭撞了上去。
民警:主要涉及的是飲酒駕使和交通事故逃逸,兩個違法行為。對于頂替的人員,我們要依法進行處罰。外理結果是:對梁某,罰款2000元,記分24分,并由A2證降為C證。對盧某冒名頂替的,處罰1000元。
來源:人民網